生而為人,然後呢?
大綱:生而為人,然後呢?換言之,在作為一個人之後,你可以幹嘛,或是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嗎?在這裡我對於什麼是『人』,其實是模糊不清的,需要特別去定義它是什麼,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或資格才被稱為人。
一.對於『人』的定義是什麼?
這邊我會思考到幾個問題,第一,為什麼我們可以叫為人?第二,人是也是一種生物,但為什麼我們似乎高於其他物種?是出自於什麼原因?第三,作為人有什麼條件或資格嗎?如果沒有達到的話,那生而什麼?
教育部對於『人』這個單字的解釋:躬身垂臂的勞作者,地球上唯一會創造文明符號,自覺進化的動物。
維基百科的解釋:人,人類,智人或現代人,這個名詞可以從生物,精神與文化各個層面來定義的結合。
(1)為什麼我們可以叫為『人』?
從我們象形文字中解讀,我們會去勞動為我們的生活有所準備,並且是地球上唯一會創造文明符號,也就是有文字有語言,然後,自己知道自己進化的物種。其實,我對這些解釋充滿著疑問,為什麼勞動為生活所需,成為人類的特徵之一?觀察萬物無不也是為了生存而進行勞動,再者,語言文化這種 是否定要從『像是人的生物』口中講出手出寫出才算得上是人?而要怎麼知道自己進化呢?我看到的是人類自認為高等生物的認知,叫做『人』也是對其他生物的高傲與歧視。
(2)為什麼我們似乎高於其他生物?其原因為何?
智人,高等生物和靈長類動物,同樣訴說著一件事-我們擁有智慧擁有靈魂。站在人的角度來看動物,最直接會感受到我們與動物的差別,就是乾淨與否,認為動物都是十分骯髒,產生厭惡及高人一等的感覺。為什麼我不從大家普遍說的-道德感及是非對錯來定義呢?是因為我認為以人類的道德感來判斷動物是否高等是非常不合理跟不公平的,就如同動物會不顧是誰就獵食一樣,是很奇怪的,就好像人類去獵食動物就是有道德是對的。關於道德感與是非對錯,我會選擇在大家站在同一起跑點在做討論。
(3)在同一起跑線(同為一種生物),作為一個『真正』的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與資格?
一般來說,只要你會講話,就會被認為你是個人,因為講話被誤解成會思考,所以,我認為第一個成為『真正』的人的條件是思考。而為什麼我會選擇思考作為人的條件,是因為克爾凱郭爾曾說過:『思考對於思考者的意義在於澄清自己所執著之信念,僅此而已。至於思考者是否因為此種信念而得到利益或是喪失生命,這並非要考量之事。思考不是由於一種類似對於宗教的迷亂或狂熱,也不是由於瘋人般毫無理由的突然發瘋,而是由於對上不清晰的信念的追求渴望。』,也就是對於不清楚未知的事情會產生渴望追求,這 是人應該也是必須具備的條件,不是平常那種眾聲喧嘩的吵鬧,因為那種發言我不認為那是經過思考而出來的。思考應該是追求事物的本質,那才是人與其他生物所區分的關鍵。
對於Zizek Society的『不要行動,只要思考』的延伸思考:
此篇言講十分的令人驚訝,就如同題目顛覆我們普世的思考,一般來說會講『不要光說不練』,叫我們打鐵要趁熱快快去行動。Zizek Society是從討論資本主義的反對來切入主旨,他問那些反資本主義的人:你真正想要的是什麼?該拿什麼取代現在的資本主義的制度呢?他們不知道答案,只是不滿而做出的舉動。吃飯之後清理餐桌之於生為人該思考什麼嗎?當我們合格為一個人的條件後,我們該思考什麼?為什麼不是行動大於思考?我認為只要是人,都容易被外在事物言語所影響,那些偽行動主義者所倡導的觀念,其實碰觸一個本質上的疑問,就是『行動之後,我們可以改變什麼嗎?』,我認為沒有思考後的行動,是完全沒有意義;是憑藉著某種情緒使然。而為什麼我們生為人的我們,如此需要思考?因為唯有經過思考,我們彼此才能開始碰觸我們的基本意識形態,才會有對話的產生,人的公共領域也才能出現。
二.在當人之所於為人之後,有什麼特殊意義?
(1)我們應該要具備普世的『道德感』
補充:康德的看法
人之所以不同於動物,正是因為人不只依據生物性的本能行事,人還能夠違反自己的動物性,主動從事對自己不利,卻對別有益的行為,即道德行為。
在討論我們應該要具備『道德感』之前,我想問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應該要遵守道德上對的行為?這又延伸出道德是誰定出來的?
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道德,指衡量行為正當的觀念標準。不同的對錯是特定生產能力,生產關係和生活型態下自然形成的。
這個解釋說明道德是經過長久塑化而成的,制定的人並非有特定的,而是經過社會大眾『普遍』認同的,而隨著不同地區有不同的道德觀。既然道德因地區的風土民情而有所變化,那麼是否有普世價值的存在?我想是有的,第一,必定有共同的道德規範能找出來的;第二,不同的道德觀在接觸之後必定會有所衝撞,慢慢的它會偏向一邊,於是,普世的價值是經過爭辯和融合所形成的。
我想很多人會有此疑問:做有道德的人,對自身有什麼好處?如果做一個不道德的人,那又會怎麼樣嗎?我認為並沒有什麼實質或明顯的好處,但我們仍舊遵守道德規範,我認為遵守道德是一種社交行為,因為遵守道德規範後,會使你在群居生活中被認可,換句話,就是有道德對個人比較有利,不會讓你特立獨行。那不遵守的道德規範的人,我認為他們會被遵守道德的一群人所排斥,因為遵守道德的人會開始制訂具有懲罰性的法規,其內容就涵蓋著他們所遵行的道德標準,於是,半恐嚇的勸告不遵守的人要遵守,不然就會被懲罰,進而遭群眾而拋棄。
(2)注定我們是群居動物,無法逃避公共生活
引用:盧梭在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中,提到如果人類脫離群居生活,變成為野蠻人,因為只有野蠻人完全脫離一切,完全的孤獨。
為什麼是群居動物?難道一個人無法自己好好生活嗎?答案是不可能。細想從出生,我們就必須依賴醫院才能出現在這世上,上學,安全,就業和交通等,如果沒有經過公共的討論;沒有公共的經營,那些都不存在。你或許會說,山上隱居的人還不是活得好好的?這邊牽涉到一個很直接的問題,難道他從出生就開始自力更生嗎?如果是的話,那便不會是個『標準』的人,他只能說是個野獸,但他長得跟你很像而已,與你本身並沒有任何的交集。
延伸思考:Michael Sandel「為什麼我們不能把公民生活付託給市場 」
為什麼兩者會有所關聯?在於我們逃不過群居生活,那也就是制度上的建立,公民的出現和公民生活的存在。而當代潮流以資本主義和市場機制導向為大宗,當人經過長久時間創造社會規範後,遇到市場機制卻有著前所為有的變化,市場機制造成新的不平等;也改變原本應有的解決事情的方法。文中有說道『一旦被市場思維和價值介入,那些常規的意義可能因此會改變,值得我們關心的態度和規範也可能被排擠。』,我認為我們人是天生的群居動物,那麼市場機制可能會造成人彼此成為孤獨彼此不關心的,因為我們被市場所切割,富裕vs貧窮,公民生活最重要的就是公開討論。但階級的劃分,公共談話顯得空洞且沒有意義,缺乏更宏大的道德意義,因為害怕爭論,於是我們避而不談。人的意義也就消失,變得野生動物只在乎自己,對於共同生活共同利益毫不在意。
三.在當人之所以為人之後,可以做什麼?
(1)可以對公共生活盡到該有的責任
『 歷史中有許多黑暗時代,在其中公共領域被遮蔽,而世界變得如此不確定以至於人們不再過問政治,而只關心對他們的生命利益和私人自由來說值得考慮的問題 』為什麼我們不能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就好呢?那麼共同利益跟自己利益有沒有衝突?我想關心自身利益是種前提,當自身無法提供生命的保證時,公共其實離妳非常遙遠,就如同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當你滿足這層次的時候,你才有能利去實現下個層次的目標。但如今比遠古更加容易達成,所以關心公共生活及盡到責任相對簡單。那麼我們如何對公共生活盡到責任呢?是只要依法生活和準時繳交稅金嗎?我認為唯有『交談』才有辦法達到,但書是「 有意義的交談 」,像是菜市場內的大聲喊賣議價嗎?那種眾聲喧嘩並不是交談,而交談的本意是追求事物的本質;而有人問本質是否等於真理呢?我想這兩個是兩碼子的事情,事物的本質是要經由交談中的碰撞,也能得到大部分都同意的結論。唯有交談才能讓公共領域的光照射在每個人的身上,世界才能不斷的運行及變化,那麼,有了公共領域的存在,世界會因此更加美好嗎?我的答案不能確定,或許,人生而為人,能做到以上的事情,世界並不會百分百的更加美好。世人所投射的烏托邦本身就並不存在,我其實本身是嚮往,但知道烏托邦同時也代表另種的黑暗時代,那麼,我寧願世界能多些交談,至少,世界並沒有往後退,雖然,可能原地踏步,前進的十分緩慢,但我們至少可以存著一些希望,對於公共領域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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