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是什麼,政治是治理,它是構成一個國家的基礎、處在所有的角落之中、充斥在公民的生活周遭,包含權力的運用、資源的分配、制度的規劃等,而治理源自於一群人共同生活在一個共同體中,相互討論他們想要的生活方式、決定一個彼此願意接受的共同生活的規範,因此政治就在人們對於生活方式也就是公共事務的爭論中出現。
- 現在,我之所以能站在這裡向大家發表演說也許是拜民主制度所賜,因為身在一個民主的國家,人們能夠自由的說話,自主決定自己的思想、信念,並且將自己的想法向眾人表達出來。但民主不僅止於此,當民主體制進入公民的生活之中,成為一個必須被遵守的制度之後,投票成為民主實際運行的標誌,運用投票,公民們選擇自己偏好的政治人物、支持自己所信仰的觀點,甚至將自己的信念大聲宣揚,使其成為主流,而主流成為政治人物尋求權力與地位的依歸。
- 對於堅持民主制度的公民而言,選擇政治人物的標準,是政治人物是否將主流的也就是大家所看見的大眾的意見納入政務的考量範圍之中,政治人物的個人思想已經不甚重要,因為他的思想必須符合大眾的意見才有可能進入政治的領域當中,獲得治理及實踐其政治思想的權力;若是他的思想不能夠與主流契合那麼他將只是社會中的無名小卒。現今民主體制的運行讓政治人物不只要傾聽公民的聲音,更要依附公民的意見行事。
- 現在,站在這裡說話,更需要的是極大的勇氣。因為我所談論的主題、所發表的觀點,正挑戰著這個國家多數公民所相信和堅持的主流思想。民意是民主的要素之一,公民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但這樣意見的發表在民主的制度下卻是有條件的。民主制度強調的除了公民的意見和權利以外,同時也強調「多數」的優勢與優越,這一點從投票制度便能明顯的展現出來,而多數的優勢讓擁有主流思想的公民們更加堅信自己的信念才是正確的選擇,因此當不同於主流的觀點被提出之時,具有優勢的多數公民將會展開無言的鎮壓,一開始它可能是一場論辯,但隨著身在多數的優越感,這些公民失去了傾聽的能力,只是不斷倡議著自己的信仰,認為多數的一方是正確的,少數必須遵從,而不同於主流的觀點便在這樣強大的聲浪之中漸漸沉默,形成了一股不論是政治人物抑或是少數公民都必須依附、遵從主流意見的情勢。
- 在漢娜鄂倫的演說中,他宣稱公共領域的光來自公民的口,當公民撇開了兄弟之情、兄弟之愛而交談、論辯公共事務之時,公共領域將被照亮。確實,因為政治來自公民對生活方式的爭論和決定,當公民的話題觸及到公共事務時,他們將不斷延續地提出自己所認為的好的生活方式,在相互的說服中求同存異,公共領域被照亮和呈現,政治也才因此而存在。如今,民主制度雖然讓公民可以表達他們嚮往的生活方式,但卻讓追求不同生活方式的言論無法展現,少數人的觀點和信念受到多數人優勢的壓縮;這樣的現象不僅僅是在公民之間如此,更糟的是,站在政治權力核心的政治人物們也不再發起爭辯,因為在民主體制下,他們必須依附多數人的意見才能得到多數人的選票,進而取得政治權力,即使政治人物本身的思想不同於多數人,他們也選擇依附而不運用說服的能力引發公民對公共事務的爭辯。於是,社會上不同的、非主流的意見隨著民主制度的蓬勃和多數的優勢漸漸沉寂與消失,而人們對不同生活方式的爭辯也隨之停擺,我們失去的不僅只是少數人的信念,更是論辯的延續,當論辯不再存在於公民之中,政治不僅僅是隨著公共領域而萎縮,更是從根本上在這個國家中消失。
- 然而,所有的爭論都免不了要做出一個決斷,決斷才能使這個共同體的生活方式暫時被訂定和確立下來。現今在民主體制下,政治決斷的方式是選出政治人物讓他們來代表公民進行決斷,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僅只是為了讓政治人物代表人民的聲音,更是基於對政治人物的信任,信任政治人物會基於對共同體、對國家的利益來做出好得政治決斷,但這樣政治人物決斷的功能卻也同時在民主體制下衰弱。因為多數的優勢、優越逼迫政治人物走向主流、盲從主流、強化主流,也失去了以國家利益作政治決斷的能力和必要性,因此我們必須拋棄這樣多數的優越性。
- 唯有當社會存在著不同層面的聲音、存在著不同觀點的爭辯,政治人物才能基於這樣的爭辯而在決斷之時有所取捨,而此時取捨的考量便在於國家的利益之上而非多數人的堅持之上,同時也讓這些決斷保有改變的可能性,使政治持續在公民、政治人物和國家之中延續下去。
2016年6月19日 星期日
期末演說-論民主不利於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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